四天内,监管层陆续点名三家退市公司,发出明确信号:退市并不免除其责任。 10月13日至16日,中国媒体、江苏阳光通讯社、富通信息通讯社相继公布指控或处罚。这3家公司虽然已经退市,但仍对上市期间存在的问题负有责任,而且即使A股退市后监管也没有停止,说明责任链正在不断扩大和强化。具体来说,江苏阳光于10月14日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披露了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信息披露违规两大问题。虽然相关文件在监督检查下被退回,但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被罚款3.3毫人民币上。中国美的、富通信息因涉嫌违反信息自由法,已被正式移送检察机关,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这三个案例并不是孤立的。今年以来,随着退市制度的深入,A股市场清盘速度不断加快。 2021年至2025年9月,共有178家公司被迫退市。不过,“退市”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违法违规监管责任不断扩大到退市公司,行政、民事、刑事“三重制裁体系”正在快速形成。退市只是一个起点; l责任永无止境。这已成为当前资本市场治理的重要方向。四天内,三家公司被点名并退市。短短四天内,就有三家公司被指定退市。首先,10月13日,中国期中考试宣布,其主要股东中元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10月14日,江苏阳光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办的《行政处置预通知书》。次日,即10月16日,富通新闻再次发布公告,正式宣布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行为发出《立案通知书》。三家公司被排除在名单之外,凸显了“退市不承担责任”的监管新趋势。仔细分析这三家公司退市的原因,每家公司的情况各有不同。一是随着对江苏阳光公司调查的深入,违法行为被揭露。江苏前身为1999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阳光被调查早在2023年10月就被证监会通报,其大股东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其他公司股票。 3月,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知书》,拟罚款2.32亿元。目前,江苏阳光作为被排除在外的公司主体,也收到了《行政处罚通知书》。通知指出了江苏阳光公司存在的两大问题。核心问题是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具体来说,有两点。另一方面,土地出让收益被占用。 2023年,江苏阳光向大股东支付的1.7亿元购地款因交易未完成且未退还而被占用。同时,账户拨款应收账款:控股股东子公司拖欠应收账款最多2.61亿元,也属于资金占用。需要说明的是,经过反复监管和监控,阳光集团目前已全额返还被占用资金和利息。江苏横社的另一大问题是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重大资本投资问题,江苏阳光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作出虚假陈述。此外,实际董事因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通知上市公司,导致江苏阳光公司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因存在一系列问题,江苏阳光公司及其主要行为人共被罚款330万元。其中,江苏阳光被罚款200万元,当时主席被罚款50万元。另外两家公司中国中间和富通信息刚刚启动正式调查,但相对一起退市。华中中期因出具审计报告而于2024年6月被从深交所主板退市,两个月后的2024年8月,富士通呼吸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被从深交所退市。对这两人的调查显示,他们都涉嫌违反《信息自由法》。其中,北京证监局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而于2024年12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调查仍在进行中。 Fudo的信息将于2024年8月公布。天津证监局因信息披露违规向公司发出警告信。在此次,富通信息被标记为三大类问题,这也是目前证监会调查的重点。一个具体问题是信息传播严重滞后。因未及时披露诉讼、仲裁信息,累计损失1.56亿元。未及时报告,富通信息及其子公司5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该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其四大子公司已停止运营和生产。财务报告中的数据不准确。 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披露数据虚假、不准确。 2023年业绩预测披露的净利润与审计结果相差98%,且未及时修正。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缺陷;大量的o如果是提前付款,交易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对富通信息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负面意见,认为富通信息在垫款管理、关联交易披露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从名单中排除并不免除责任。此外,江苏阳光、华中中期、富通信息等公司在上市时因一系列问题退市后仍被监管部门传唤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事实上,伊利清洁能源、华铁股份、泰禾集团、赛峰水务、世茂股份等多家公司在退市后仍继续收到类似罚款。当前,随着退市制度的不断深入,资本市场的清算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然后。自去年4月《关于严格运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出台以来,召回步伐明显加快。 2021年至2025年9月19日强制退市公司数量达到178家,是退市改革前退市公司总数的两倍多。其中,重大违法退市历史尤为突出。截至10月17日,2025年后实际触及相关指标的企业有13家,创下新纪录。值得注意的是,退市并不是监管的终结,“以退市促待遇”才是制度深化的核心目标。 10月17日起,本着“占有必须还清、整改有期限、退市不无责任”的原则,已对约8家因资金被扣押而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完成实质性整改,累计完成整改。80亿元控股资金已全部追回。比如本次提到的江苏阳光,在被剔除出名单后,其大股东持有的1.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随着退市进程的推进,违法责任也随之增加。中国证监会自2024年初至2025年8月31日对67家退市公司开展违法立案调查,对其中46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没收共计12.46亿元。问责范围不仅限于被排除在外的企业,还包括现任管理层、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人”,确保全面问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监察部获悉,21家退市公司仍在调查过程中,暗示问责程序将继续因埃。更重要的是,行政处罚只是责任链的起点。 “行政、民事、刑事”“三环扣”综合问责体系建设正在加快,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公司进行处理已成为新常态,而这些制裁并不会以退市结束。除了行政处罚外,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的“结合”也日趋严厉。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将30余家退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泄露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民事赔偿制度也已建立,许多退市公司正在提起投资者赔偿诉讼。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综合运用支持性诉讼、示范审判、专业化d 调解和特别代表诉讼,帮助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在深交所退市公司大当资金侵占案中,投资服务中心通过代位诉讼实现全额追偿,占用人共支付资金及利息5.72亿元。该案是日本首例通过司法手段“零成本”维权并成功追回大量自有资金的典型案例,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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